1234567 民国乱象录:1947年上海金都大戏院,宪警持械火并案始末(下篇) - 有人网

民国乱象录:1947年上海金都大戏院,宪警持械火并案始末(下篇)

下篇:1947年上海金都大戏院宪警持械火并案始末
一、案发经过
1947年6月的一个晚上,上海金都大戏院上演一部当时颇受欢迎的电影。观众中,有一群宪警混杂其中。然而,这场看似普通的观影活动,却因为一场意外事件演变成了一场激烈的火并。
当晚,宪警们原本是来观看电影的,但在电影放映过程中,宪警们因为座位问题发生了争执。其中,一位宪警与观众发生口角,引发了周围宪警的注意。争吵逐渐升级,演变成了一场小规模的冲突。
二、火并升级
随着争吵的加剧,双方情绪激动,宪警们纷纷拔枪相向。观众们见状,纷纷逃离现场。在混乱中,宪警们开始持械火并。这场火并持续了约10分钟,期间,宪警们互相对射,场面异常惨烈。
三、伤亡情况
这场火并造成了多人伤亡。据统计,共有7名宪警和3名观众受伤,其中1名宪警和1名观众不幸身亡。事发后,现场一片狼藉,观众们惊慌失措,纷纷逃离现场。
四、警方调查
事发后,上海警方高度重视此案,立即组织调查。经过调查,警方发现,此次火并事件并非偶然,而是宪警内部矛盾激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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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讲到1947年7月27日夜里的这场宪警持械火并,最终造成7名警察和4名市民死亡,另有4名警察、1名宪兵、2名市民受伤。

矛盾升级,高层震怒,涉案宪警全部归案待审

事件发生后,新城分局副局长夏赫把警察们带回分局,担心群情激愤的警察再去找宪兵报复,将事态扩大,再生事端。他以上峰要求查验枪支为由,收缴了整个分局人员的配发枪械,集中保管。

出于尽量保护当晚持枪和开枪的警员免受事后追责,夏赫副局长还特别嘱咐负责当日枪弹领用记录的警员,昨晚10点之后的枪弹领用记录还没登记的就不要登记了。就是这一举动,在后来淞沪警备司令部取证环节中,保护了大批警员免受责罚。

就这一点上,夏赫副局长算是一个非常体恤下属的好上司,比局长卓清宝更有担当。

7月28日凌晨两点,“失踪”了足足5个小时的上海警察局新城分局局长卓清宝终于露面了。本想在这场冲突中把水搅混,把事搞大,坐收渔翁之利的卓清宝,此刻内心早已惶恐不安。

想把事情搞大,但现在这个事情真的搞大之后,大到已经远远超出了卓清宝的掌控能力了。卓清宝自己也明白,这回若是搞不好,自己搬起来的石头不一定是砸自己的脚,也许就要砸掉自己的脑袋……

凌晨两点,奉上海警察局副局长俞叔平之命,上海警察局督察处处长张达、上海警察局新城分局局长卓清宝,带领大批技侦人员来到案发现场金都大戏院,进行现场勘验取证。

戏院门前,只见爆胎的卡车斜歪在路旁,几十个西瓜滚落一地,露出的红瓤衬着满地的血迹,显得格外的诡异。

在戏院顶楼临窗的各个房间拾获的,包括掉落在楼下的“司登”冲锋枪弹壳,多达数百枚。而楼下找到的驳壳枪和勃朗宁的弹壳竟然只有几十枚,这就是双方当晚的火力对比,可见当时不到一分钟的交火中,宪兵的火力是多么的强悍。

天亮时,刚刚回到家的卓清宝躺下不一会就被急促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整夜都在分局处理善后事宜的夏赫副局长告诉他一个坏消息:新城分局所有警员宣布罢岗了……

1947年7月28日,新城分局全体警员的罢岗行动迅速蔓延到全市多个警局,先是昨夜一起参与围堵金都大戏院的黄浦分局、老闸分局、嵩山分局的警员先后宣布罢岗。

紧接着,卢湾分局、静安分局、泰山分局、水上分局以及交警大队等多个单位的警员纷纷响应。至中午时分,整个上海警察系统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1947年的上海有着400多万人口,号称远东第一大城市,商业繁荣,货运船运贸易繁忙。警察这一罢岗,导致交通堵塞,盗抢频发,全市顿时陷入一片混乱。

下午两点,500多名罢岗警察聚集到榆林路警察训练所,分乘20辆卡车驶往殡仪馆,为昨夜死于冲突中的7名同事进行集体哀悼。车队途经虹口文监师路(现称塘沽路)宪兵23团团部时,车队绕行三圈,高呼“杀人偿命,血债血还!”

而此时的宪兵23团已经失去了往日嚣张跋扈的作派,团长吴光运上校命令撤回门口的岗哨,关上大门,任由警察们绕行叫骂。为了避免发生冲突,吴光运还下令从当日开始,暂停巡逻值勤,全团官兵一律不得外出。

警察们到达殡仪馆参加完哀悼仪式后,又将泄愤的矛头指向金都大戏院。20辆卡车载着500多名警察驶向大戏院开始进行打砸,所有桌椅板凳、沙发茶几、门窗玻璃、放映设备、灯光音响全被敲打一番,就连戏院的墙壁都被油漆洗刷了一遍……

戏院的一名设备工程师在劝阻警察的过程中,被十余名警察围殴,打晕后还被扔上卡车带走,途中大口呕血。警察们担心闹出人命,将其弃之路边扬长而去,最终导致该工程师失踪,生死不明。

警察罢岗整整持续了三天,市民人心惶惶,不敢出门。一来治安持续恶化,市民缺乏安全感。二来担心宪警再起冲突,殃及池鱼。这样的三天,成为了上海自开埠以来从未出现过的景象。

发生在金都大戏院的宪警持械火并本来已经让国民政府在民众面前感到异常难堪,而持续三天的全市警察罢岗、集体实施打砸、蓄意伤人的行为,更是引起了最高当局的重视和愤怒。

事件发生之后,警察们的种种过激举动,以及对普通市民施暴的恶行,迅速见诸报端。不光上海本埠报纸头版大幅刊载,就连南京、北平、天津等等城市的报纸都进行了转载,甚至派记者赶赴上海进行实地采访,连续多日进行报道。

这下好了,本该维护市民安全的警察,一下子就变成了必须受到严惩的罪犯。上海宪警持械火并事件本就让国民政府颜面尽失,其后衍生的一系列警察暴力案件,更使得国民政府最高层雷霆震怒。

宪兵司令张镇、警察总署署长唐纵,两位陆军中将公开发表“四不”讲话,称对涉案人员的查处中,“不姑息、不纵容、不庇护、不干预。”

1947年7月30日,宪警持械火并案发生的第三天,委员长亲自打电话给淞沪警备司令兼上海警察局局长宣铁吾中将,将其骂得狗血淋头。

责令宣铁吾辞去警察局长一职,迅速抓捕相关涉案宪警人员,开展案件前期调查取证,并与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处派赴上海人员共同组建军事法庭,限期审结上报南京。

有了御赐的尚方宝剑,宣铁吾当日即对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宪兵23团3营少校营长钮玉坤、8连上尉连长王廷鋆、9连上尉连长任亚夫、中尉排长李豫泰、下士杨燮开、上等兵吴伯良、上等兵罗国新、上等兵彭光浩、上等兵鲍开良、上等兵顾明辉等10人被执行逮捕,关押候审。

除新城分局局长卓玉清弃职出走,暂未捕获外,新城分局刑事科长顾启骝等7人当日也被执行逮捕,关押候审;新城分局警员卢运衡因重伤尚在医院治疗,被执行留置候审。

上海工务局第四区工务管理处科长刘君复被逮捕候审、金都大戏院验票员张荣根被逮捕候审。

运瓜卡车司机张年发等5人,被要求作为证人随传随到,结案前不得离开上海。

宪兵第23团不久后即被调离上海……

派系角力,高层博弈

1947年7月30日,挨了一顿痛骂,遵照委员长的要求,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委屈巴巴地辞去了兼任的上海警察局局长一职,副局长俞叔平出任代理局长。

关于案件的前期调查工作,在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处派员抵沪之前,宣铁吾命令淞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负责调查。之前由上海警察局督察处长张达率人勘验现场的所有证物笔录也一并移交到了淞沪警备司令部。

淞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传唤了诸多金都大戏院周边的住户和商户,宣铁吾亲自听取了其中很多人的现场描述,包括卡车司机和4个搬运工的证言,并亲赴拘留所提审了部分涉案宪警人员,大致弄清了案前案后整个事件发生的过程。

整个火并事件中最核心的问题,究竟是谁打响了第一枪,这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定性,是对所有相关责任人追责的关键。现有的证人证言已经确定是上等兵罗国新所为,罗国新本人对此也供认不讳,如实供述了当日的开枪经过,并签字画押,只恳求判决从宽。

新城分局被拘押的7名警察,也都供述携带枪支到过现场,并在宪兵开火后进行还击。

为平息负面舆论,淞沪警备司令部定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调查进展。当时上海的各大报纸,每天都会刊载该案的最新情况,上海市民的感觉就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调查已接近完成,军法审判马上就要开始,接下来就只是怎么判的问题了……

宣铁吾本人也信心满满,命令警备司令部军法处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所有嫌犯供词按序编号,分别放入卷宗,就等着南京国防部军法处的人员到来。

宣铁吾本以为材料已经十分扎实,一开庭就能很快结案。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案子竟会一波三折,过程堪比一出大戏。

就在宣铁吾望眼欲穿,等待南京国防部军法处派人前赴上海的时候。军法处的人没等来,宪兵司令张镇和警察总署署长唐纵的特派专员却来到了上海,而且各自都带来了国防部和内政部的协查手令。

原来,就在7月28号全市警察罢工的第一天,委员长专为此事召见了张镇和唐纵。唐纵去得早了一些,意外地得了几分钟的单独谈话时间。不一会张镇准时到达,当谈到事件伤亡人数的时候,挨了老头子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

二人谈完话出来,唐纵便对张镇开起了玩笑,说道:“我那边死了7个人,你是赔钱呢,还是赔命?”

张镇本来就怀疑唐纵提前过来单独觐见,是不怀好意,肯定说了自己不少坏话。偏偏噼里啪啦又挨了老头子一顿臭骂,就更加确定了这个想法。本来心里面就不爽,现在唐纵又这么调侃他,张镇当场就翻脸了。

张镇指着唐纵的鼻子吼道:“你不要在委员长面前乱说,现在事情还没有查清,哪边开的第一枪都还不知道,你狂什么狂?”

唐纵一看张镇发火了,赶紧嘻嘻哈哈陪上笑脸,几句场面话一说,钻进轿车让司机赶忙开车离开了。倒不是说唐纵有多怕张镇,只是因为在国府高层是非常讲究资历的。

张镇是黄埔一期,唐纵是黄埔六期;张镇1932年就进了侍从室,是委员长的贴身侍从副官。而唐纵是1938年才进的侍从室,任侍从室第6组组长,在关系亲疏上就比张镇差了一些;张镇1937年就被铨叙中将,而唐纵直到1945年才被铨叙中将。

所以一比资格,唐纵明显是差了一大截,虽然两人现任职务级别相当,但唐纵还是不太敢招惹张镇。平时大家可以一团和气,但张镇一翻脸,唐纵就得陪笑脸。

而且老头子有个脾气,看重谁才骂谁,越看重越骂得狠。反而看不上眼的,往往还特别客气。对于这一点,唐纵是十分清楚的。

张镇回到家憋着一肚气非常不爽,他知道按惯例,根据属地原则,前期的调查取证肯定归淞沪警备司令部管,这就对宪兵大为不利。

因为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还兼着上海警察局局长的职务,更要命的是,宣铁吾和唐纵都是出身复兴社特务处,而且两人私交甚好。要是这两个人联起手来,那在这件事情上,宪兵团就一定会遭殃。

张镇也倒不是真的关心自己那些闯了祸的下属,只是凡事一旦牵扯到派系斗争,就非常要命。这一场官司斗下来,如果宪兵输给了警察,自己作为宪兵司令,那就代表着自己输给了警察系统,输给了复兴社,输给了保密局,那自己的地位就会受到捍动,自己今后的位置就不一定能够稳固。

想了一夜,张镇拿定主意,拼着再挨一顿骂,也一定要在这个案子里掺上一脚,绝不能干等着任人摆布。于是再次觐见委员长,这才是委员长责令宣铁吾辞去上海警察局局长一职的主要原因。

光让宣铁吾去掉一个头衔是不行的,自己还要掺和进来参与调查取证才行。于是张镇又找到了国防部参谋总长陈诚,也不藏着掖着,一五一十把自己的顾虑告诉给陈诚。

陈诚更是一只老狐狸,他根本就不想介入宪警系统的纷争之中。警察总署隶属国民政府内政部,而内政部部长张厉生又还兼着行政院秘书长的职务,他既是行政院长孔祥熙的得力干将,又是“CC系”二陈的忠实铁杆……

这样子的几个人,每一个都是陈诚惹不起,也不能惹的人。陈诚也是在官场风风雨雨滚打了几十年的人了,主意多,心眼活。张镇这一找上门来,倒是给陈诚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

陈诚就想着,南京国防部军法处干脆就先不要介入,更不要派人前赴上海。宪警持械火并案前期的调查取证,干脆就以淞沪警备司令部、宪兵司令部、警察总署三家单位联合调查,这样一来,公平公正,谁都无话可说了。

等这三方几轮角力,几番博弈下来,必然会相互妥协,得出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结果。到那时候,南京国防部军法处赴上海组建军事法庭,就按照这三家都认可的结果进行宣判就完了呗……

如此,既能置身事外,谁都不得罪,又让三方都能够满意,并且还能把案件快速审结,上上下下,皆大欢喜!

办法想好了,陈诚便故作为难地对张镇讲:“你的顾虑我能理解,但宪兵是当事者一方,如果光是你这边介入前期的调查取证,那唐纵那边又该有意见了。警察总署的身后是内政部,这不太好办呀……”

张镇何等精明,一点就透。于是,宪兵司令部拿着盖着南京国防部大印的协查手令,警察总署拿着盖着国民政府内政部大印的协查手令,两家人手牵着手就奔着上海来了。

宪兵司令部和警察总署的特派专员到达上海,宣铁吾作为淞沪警备司令当然要略尽地主之谊。但见酒桌上两方人马杯觥交错,称兄道弟,宣铁吾虽不十分清楚背后的内幕,但心中也已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也别搞什么三方联合调查了,你们两家爱咋整就咋整吧!第二天一大早,宣铁吾突然“偶感风寒,头痛得厉害”,老子有病,不陪你们玩了……

各方达成妥协,军事法庭开庭,高举低放,皆大欢喜

1947年8月15月,金都大戏院“7.27宪警持械火并案”发生19天后,由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处长刘慕生中将担任审判长、国防部军法处检察科长包启黄上校担任审判主任的军事法庭终于开庭,法庭设于上海大西路意大利总会内(今为延安西路文艺会堂)。

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国民政府上海警察局代理局长俞叔平等,担任该庭陪审官。

庭审从下午6时开始,整场审判枯燥乏味纯属走过场。法庭传讯了所有的在押人犯和在场证人,一批人出来,一批人进去,前前后后共有50多人被带上法庭,连枪战中被打伤的警察都由担架抬上法庭,当天的意大利总会显得热闹非凡。

所有人之前都已经由淞沪警备司令部军法处讯问过,都有供词或证词记录在案。整个庭审时,被拘押的宪兵和警察在庭上就是自己念供词,这还简单些。

证人上庭就比宪兵和警察多出一个程序,金都大戏院老板柳中浩、柳中亮兄弟俩后来回忆这次庭审时,是这样说的——

我踏进法庭,只见灯火辉煌如同白昼,庭上面朝南一长排九张公案,当中一席最高,两边各四席依次递矮,两旁卫队林立密不透风,使人不寒而栗。居中三席始终不开口,由旁席陪审官提问。


证人席旁边一个年轻军官递给我一沓纸,那是我之前在淞沪警备司令部所做证词的誊抄件,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念完后,陪审官就问,听到的枪声是“短促声”还是“连续声”?是“砰砰声”还是“咝咝声”?


我只好如实作答,不要说当时已经吓坏了,就算是正常情况下,我也分辨不出什么是“砰砰声”,什么是“咝咝声”……


上庭念证词用了不到十分钟,再一下是“砰砰”还是“咝咝”,然后就出来了。


后来在门外,听到先出来的证人们在议论,说“短促声”代表警察用的手枪,“连续声”代表宪兵用的冲锋枪,“砰砰声”是从下往上打,“咝咝声”是从上往下打。

整个庭审持续到夜里两点才结束,程序就是50多个人先后出庭念供词或证词,然后就是“砰砰”和“咝咝”,流程走完花了8个小时,这个过场走的也真是挺熬人的!

1947年8月16日,国民政府国防部军法处的大员们走完流程返回南京,在押嫌犯一并被押赴南京,择日宣判。

1947年9月3日,在军事法院正式宣判前的开场秀上演了。国民政府内政部警察总署对“7.27宪警持械火并案”中的违纪警察处理结果公布。

由国民政府上海警察局代理局长俞叔平签署命令,以管教约束部属无方,给予老闸、黄埔、嵩山警察分局局长以及新城分局副局长夏赫降级处分。


这份命令的内涵,警察总署明确向所有参与火并的警员传递出一个信号:“7.27宪警持械火并案”到此为止,所有责任由上峰背锅,你们不得再借故闹事!

1947年11月,第二场秀接踵而来,国民政府行政院、国防部对“7.27宪警持械火并案”的行政处置裁决出台:

对部属统御无方,训导不力,给予宪兵司令张镇记过处分。


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在兼任上海警察局局长任内对本案处置失当,给予记过处分。


宪兵23团团长吴光运,平素对部属教练无方,降职一级。


上海警察局新城分局局长卓清宝,事发时不在其岗,案发后弃职出走,押送南京地方法院讯办。

前戏做足了,该安抚的安抚了,该敲打的也敲打了,预防针打完之后,不会再有任何后遗症的情况之下,真正的大戏这才正式开场。

1947年12月15日,各方利益集团经过长达4个半月的紧张博弈之后,国民政府国防部南京军事法庭经过最高当局批准后,正式开庭宣判:

以共同杀人罪判处上等兵罗国新死刑;


以共同杀人罪判处上等兵彭光浩、鲍开良有期徒刑15年;


以共同杀人罪判处下士杨燮开、上等兵顾明辉有期徒刑8年;


以共同伤人罪判处中尉李豫泰、上等兵吴伯良有期徒刑2年;


3营少校营长钮玉坤、8连上尉连长王廷鋆、9连上尉连长任亚夫无罪,当庭释放。

这份判决,以枪决上等兵罗国良堵上了警察们的嘴,而罪魁祸首李豫泰中尉仅仅只判了两年,是这次看似完美的军法审判的一大败笔。

对宪兵们的宣判结束后,南京军事法庭当庭决定,将还被羁押在南京军事监狱的7名警察移送南京地检处。这个决定标志着这7名警察被移交地方后将获得宽大处理。

于是,他们的命运成为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1948年3月13日,南京地检处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这7名警察提起公诉。南京地方法院经过两个月的审理,于5月20月做出如下判决:

以聚众扰乱秩序罪,判处原新城分局刑事科长顾启骝等7人有期徒刑10个月。鉴于该7名人犯自1947年7月30日羁押至今已达10个月,法院决定当庭予以释放。

随着顾启骝等7名警察被当庭释放,发生于1947年7月27日的“金都大戏院宪警持械火并案”,历时10个月终于画上了句号。所谓花花轿子众人抬,各方利益集团最后达成了妥协,最终的结果果真是皆大欢喜。

在这场冲突中,近千名警察围堵金都大戏院向宪兵讨要说法,表面上看,是为了卢运衡被打一事。更深层的原因是宪警之间长期的利益冲突所种下的不可调和的矛盾。从中更折射出国民政府的腐败以及各派系争权夺利的丑恶嘴脸!

发布于 2025-03-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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